东方广场,这个北京王府井的地标性建筑,不仅是北京最好的写字楼和购物中心之一,更是一个历经25年风雨的传奇。它于1999年建成,但你知道吗?这座建筑在建造过程中经历了许多争议和波折。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东方广场的兴建始末。
初识东方广场
1992年8月,香港女商人周凯旋以董建华集团东方海外公司的名义在北京寻找地产开发机会。当时,她得知东长安街及王府井地区有统一开发的计划,于是果断拿下整块地,并将项目命名为“东方广场”。
合作与转手
1993年4月,东方海外集团联合希慎兴业及新昌集团,与北京市政府属下的东方文化经济发展公司签订合约,决定在王府井建造东方广场。同年秋,周凯旋与李嘉诚在北京饭店会面,将东方广场项目转手给李嘉诚,长实集团占股33.3775%。东方广场正式开工。
停工风波
1994年11月,东方广场因违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规定,超过北京市审批权限,且未获得国家计委批准,被勒令停工。规划要求:长安街、前三门大街两侧和二环路内侧以及部分高层建筑,建筑高度一般控制在30米以下,个别地区控制在45米以下。
专家反对
1994年8月23日,六位建筑专家联名上书反对东方广场项目,认为该项目将形成一堵高七、八十米,长六百多米的大墙,改变了旧城中心平缓开阔的传统空间格局和风貌特色,使天安门、大会堂都为之失色,同时带来的交通问题也难以解决。
重新启动
1996年6月,修改后的东方广场项目由国家计委报经国务院获得批准,时隔两年多后重新启动。然而,1996年12月,岳升阳在施工现场发现古人类遗迹,项目再次停工。保护过去与发展未来的辩论激烈展开,到底应该在这里建购物中心还是博物馆?